13

2026-08

2026年市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

  8月1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智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构建特色创新体系 全方位推动永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研究了废止《调整永安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会议强调,一要注重统筹衔接。构建永安市特色创新体系,全方位推动永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要精准对标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三明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实施方案(送审稿)》与我市“十五五”总体规划、科技专项规划及年度政府重点工作有机衔接,实现创新政策、工作举措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最大限度凝聚政策合力,释放创新叠加效应。二要强化协同联动。《实施方案(送审稿)》明确的26条措施,请市发改局牵头,逐条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推动;市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破解要素瓶颈。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市财政局要推动财政科技支出占比稳步增长,积极争取上级老区苏区科技专项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局要保障重大科创项目用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要抓实人才政策落地见效,解决好人才住房、就医等问题。四要突出永安特色。创新驱动要立足永安实际,做到贴合产业特色基础、贴合本地资源禀赋、贴合群众急难愁盼。聚焦“一根竹、一颗碳、一辆车”重点产业方向,因地制宜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服务民生需求,紧扣产业发展需求施策,走出一条辨识度高、针对性强、契合永安发展实际的特色科创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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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

2026年市政府召开第9次常务会议

  7月1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智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永安市2026年竹产业暨大康养产业招商推介活动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第二十一届三明林博会是展会创办21年来首次将主会场设在我市,充分体现三明市委、市政府对永安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对我市林竹产业提质增效、拓宽引流渠道、提升永安城市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本次活动筹备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责任,高质高效推进各项筹备工作,扎实做好场馆提升、展馆布置、县(区)参展联动等工作;要主动对接三明市直对口部门,精准对标上级工作部署,确保各项筹办工作规范有序、符合要求。请池昌江副书记、温永有副市长牵头统筹调度,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针对重难点问题及时专题研究、攻坚突破,全力保障本届林博会圆满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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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2026年市政府召开第7次常务会议

  6月2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修订〈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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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

2026年市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

  5月2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加快推进永安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6—2030年)(送审稿)》《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永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永安市业主委员会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表扬2025年度民兵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表现突出个人的通报(送审稿)》,研究了永安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巡检服务项目、永安市交发新能源设施项目建设、举办第八届中国福建(永安)新型碳材料及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暨金桥·永安产业项目成果对接会等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永安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6—2030年)(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林业局提交会议研究的《加快推进永安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6—2030年)(送审稿)》,请市林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关于永安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巡检服务项目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实施永安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巡检服务项目,请市应急局牵头依法依规组织公开招标;请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经费;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协作、提速推进,确保项目按期落地,以智能化手段赋能基层治理,筑牢全市安全发展防线。   三、关于《永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城管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请市城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关于《永安市业主委员会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城管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业主委员会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请市城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五、关于永安市交发新能源设施项目建设事宜   原则同意实施永安市新能源设施项目建设,请市交发集团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六、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福建(永安)新型碳材料及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暨金桥·永安产业项目成果对接会相关事宜   会议认为,连续八届举办的中国福建(永安)新型碳材料及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暨项目成果对接会,是我市集聚高层次人才、引进高科技项目的重要平台,对提高永安知名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原则同意市汽车园管委会提交会议研究的《第八届中国福建(永安)新型碳材料及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暨金桥·永安产业项目成果对接会方案(送审稿)》   七、《关于表扬2025年度民兵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表现突出个人的通报(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人武部提交会议研究的《关于表扬2025年度民兵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表现突出个人的通报(送审稿)》,请市人武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和市人武部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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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2026年市政府召开第5次常务会议

  2026年4月28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2026年永安市“四领一促”工作方案(送审稿)》,研究了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收回曹远镇永自然挂工〔202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永安市北部化工区综合管廊配套应急池工程项目划拨、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护坡绿化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等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2026年永安市“四领一促”工作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发改局提交会议研究的《2026年永安市“四领一促”工作方案(送审稿)》,请市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二、关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事宜   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会议研究的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方案,请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关于收回曹远镇永自然挂工〔202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宜   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收回曹远镇永自然挂工〔202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意见,请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四、关于永安市北部化工区综合管廊配套应急池工程项目划拨事宜   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北部化工区综合管廊配套应急池工程项目划拨方案,请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五、关于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护坡绿化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事宜   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护坡绿化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方案,请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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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2026年市政府召开第4次常务会议

  4月17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2026年市委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送审稿)》《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方法的通告(送审稿)》,研究了曹远镇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公布实施永安市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青水畲族乡闽台(王郑文化)融合发展交流基地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2026年市委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政府办提交会议研究的《2026年市委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送审稿)》,请市政府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二、关于永安市曹远镇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事宜   原则同意曹远镇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曹远镇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方案,请曹远镇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三、关于公布实施《永安市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事宜   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送审稿)》,请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方法的通告(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林业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方法的通告(送审稿)》,请市林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五、关于青水畲族乡闽台(王郑文化)融合发展交流基地项目建设事宜   原则同意实施永安市青水畲族乡闽台(王郑文化)融合发展交流基地项目,请青水畲族乡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完善前期相关手续,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